精油是如何命名的??
?精油命名的来由
瑞典植物学家林奈(Carolous Von Linnaeus1707~1778),依据生物学理的共通性,发展一套二名法为植物命名。首先将植物分别以“界门纲目科属种”区分。门之下再细分亚门,纲之下细分为亚纲。
二名法即是以植物的属名与种名来表示。属名的第一个字大写,种名的第一个字小写,例如,薰衣草(Lavender)的二名法就写成Lavandula angustifolia。以此方法可以避免同一植物名(Lavender),却不是指同一种植物,或同一种植物用不同的名表示的混乱现象。例如洋甘菊可区分为德国甘菊,二名法表示:Chamomilla recutita;罗马甘菊是Anthemis nobilis。
在属名及种名之后,可能有其他的符号以更细节的指示表达其特殊性,例如:
- 植物的变种以“var.”表示。
- 人工栽种以“cv.”表示,例如Lavandula angustifolia “Maillette”即是人工栽培变形的表示法。
- 有些同一属名及种名的植物,由于生产环境、季节不同,可能影响内含的化学比例,当这化学差异相当大时,则以其Chemotype表示,缩写为“ct.”,例如迷迭香精油,可再区分3类(camphor,1,8-cineole及verbenone);百里香可再细分为6类(thymol,linalool,carvacrol,geranil,thuyanol-4,ɑ -terpineol acetate)。
- 杂交物则以“x”表示。例如Mentha x piperita,由M.aquatica(Watermint)及M.spicata(Greenmint)杂交而成。
因此,在每一瓶精油标示中,可找到一般名称及拉丁的学名(以属名及种名表示),甚至增加“cv.”、“ct.”及“x”的细节再分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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